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产能扩充及研发中心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产能扩充及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路8号,北京奔驰后驱车工厂(MRA厂区)

建设单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针对原有2#厂房进行产能扩充,使其产能在原有8万辆/年基础上增加13万辆/年。同时在厂区西南部新建研发中心1座,开展产品设计、认证、公告、试制、售后等相关工作。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嘉

联系电话:010-67815229

邮箱:wangj05@bbac.com.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 下载

《验收意见》 下载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